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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播植文定艺哥
    2018-10-24 23:31:01   转载

    肇庆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粤府办〔2015〕35号)精神,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力扩大出口

     

      (一)加大力度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对接省发布和组织的150场境外展览展销会和140场境内展会,及早谋划我市参展组织工作,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泰国)中国品牌商品展等平台,拓展企业外销渠道。(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

      (二)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鼓励企业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及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拓展境外仓储、物流和销售等业务。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发挥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自主品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三)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积极布局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新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设立营销公司、仓储公司等分销点;支持我市汽配电子信息、五金三个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枢纽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设立营销平台,为基地内企业出口销售、市场开拓、提供市场信息等服务,加快示范基地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推动肇货出口。(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贸促会负责)

     

      二、积极扩大进口

     

      (四)鼓励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对企业进口产品和技术符合《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予以扶持,重点扶持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紧缺资源性产品、重要物资进口,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加大原材料和消费品进口。依托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华南塑料再生资源产业园两大专业园区,鼓励企业主动“走出去”拓展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市场,扩大资源性原材料进口。加大对我市企业生产亟需的大宗商品、生产资料,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品进口,实现进出口均衡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三、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

     

      (六)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我市企业探索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快跨境零售的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鼓励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特别是采用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重点打造华南智慧城、三榕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广东智慧物流基地等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端州区人民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广东省肇庆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给予通关、出口退税、检验检疫、融资服务等便利化措施,支持试点企业建设和完善线上服务平台。依托我市作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优势,争取我市成为“旅游购物贸易”出口报关点。[市商务局、市国税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负责]

      (八)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落实省扶持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企业排摸认定,加快培育服务外包主体,扩大产业规模。充分发挥华南智慧城作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优势,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示范园区、重点培育企业做强做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九)实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按照“泛珠”四省(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整体部署,推动通关互联互通,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使企业申报更加便捷。根据广州海关部署及时调整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积极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把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建设成为“南沙无水港”,实现与南沙自贸区无缝隙对接,通过水陆联运,促进再生资源进口从南沙港分流到肇庆各口岸、转栈至园区,为企业减负增效。支持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发展,研究园内企业在肇庆关区申报进口废塑料提供专属快捷通道等便利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肇庆边防检查站、市商务局负责)

      (十)创新检验检疫制度。改革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实施申报放行、验证放行、抽样放行、监管放行等多种快速放行模式。2015年推动建立出口林化工业品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推选1间生产企业成为示范企业。继续支持肇庆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的建设,帮助三榕港顺利通过今年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评审。(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肇庆海关、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进一步深化口岸协作。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流程,逐步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肇庆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旅检现场关检“一机两屏”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简化报关报检手续。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需对同一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时,实施联合登临检查;需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实施联合查验。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检查检验比例。按照省口岸办的统一部署,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市商务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肇庆边防检查站、肇庆海事局负责)

     

      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5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1700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肇庆市促进进出口增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肇庆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从推动出口平稳增长、积极扩大进口、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等方面为外贸稳增长提供政策保障,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个性化扶持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按要求及时拨付。[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面推进出口退税规范管理,开展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分类评定,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机制,对出口企业申报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从受理退(免)税申报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2015年5月1日起,将全市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市、区)国税部门审批。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绩效,增强发函的针对性和回函的准确性,无合理理由不得对同一笔购进货物多次发(复)函。(市国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四)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积极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通过简化单证及取消事前审批等方式,有效促进贸易便利化。积极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市内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拓展针对外贸企业的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对外汇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等业务,减小外贸企业的汇率波动风险。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扩大基于外贸订单、保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规模,保障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引导作用,通过组建银团贷款、融资性担保等方式,带动政策性银行市级分行及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肇庆市项目融资,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肇庆银监分局负责]

      (十五)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鼓励有关保险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外贸出口。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资助,重点对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丰富信保保单项下跨境贸易融资产品。(市商务局、市金融局负责)

     

      六、强化政府服务和督导检查

     

      (十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消海关预归类服务、代理报关委托书、安全产品后续服务等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免收各类原产地证签证费和工本费。降低守法企业经营成本,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加大进出口环节收费的清理整顿力度,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七)积极协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加强预警监测,及时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信息反馈我市有关企业;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全力协助涉案企业对反倾销调查进行应诉;及时帮助我市应诉企业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减轻企业应诉成本。建立健全公平贸易工作站,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龙头企业在贸易摩擦预警、协调、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市商务局负责)

      (十八)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外贸稳增长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稳增长的细化措施。市商务局要加强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和进度把控,落实局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定期到各县(市、区)和挂点企业调研督查;各地要按市商务局分解下达的外贸增长目标任务,将目标进一步分解下达到镇(街道)和有关重点企业,并明确责任人员、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密切跟进,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全市重点外贸企业台账式管理制度,在扶持政策、融资、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提请市政府对其进行“约谈”。[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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