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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员强调:严禁城镇居民下乡买宅基地

    信息发布者:播植文定艺哥
    2020-06-03 13:06:34   原创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员强调:严禁城镇居民下乡买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相关政策一直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3月26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微信图片_20200603135416.jpg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广东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常务副主任许典辉6月2日参加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广东农村宅基地政策。他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据介绍,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广东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受让人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转让人如果是“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已有住房保障。

    许典辉表示,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许典辉称,广东将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压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接下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牵头起草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许典辉表示,接下来广东将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新增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全省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提供经验样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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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评论
    maxu0012020-06-03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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